健康住宅十五标准
作者: 徐明 | 发布时间: 2010/9/28 8:09:12 | 391次浏览
健康住宅十五标准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所谓健康就是“在身体上、精神上、社会上完全处于良好的状态,而不是单纯的指疾病或病弱。”据此定义,“健康住宅”就是指“能使居住者在身体上、精神上、社会上完全处于良好的状态的住宅。”具体来说,最低有以下几点要求:
(1)会引起过敏症的化学物质的浓度很低。
(2)为满足第一点的要求,尽可能不使用易散的化学物质的胶合板、墙体装修材料等。
(3)设有换气性能良好的换气设备,能将室内污染物质排至室外。特别是对高气密性、高隔热性来说,必须采用具有风管的中央换气系统,进行定时换气。
(4)在厨房灶具或吸烟处,要设局部排气设备。
(5)起居室、卧室、厨房、厕所、走廊、浴室等要全年保持在17℃——27℃之间。
(6)室内的湿度全年保持在40%——70%之间。
(7)二氧化碳要低于1000PPM.
(8)悬浮粉尘浓度要低于0.15mg平方米。
(9)噪声要小于50分贝(A)。
(10).一天的日照确保在3小时以上。
(11)设足够亮度的照明设备。
(12)住宅具有足够的抗自然灾害的能力。
(13)具有足够的人均建筑面积,并确保私密性。
(14)住宅要便于护理老龄者和残疾人。
(15)因建筑材料中含有害挥发性有机物质,所以住宅竣工后要隔一段时间才能住。在此期间,要进行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