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江宁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网站!
网站首页>广角镜>>新闻热播>>阅览文章
7月1日起 轻微交通事故可通过微信进行快速处理

作者: 无 | 发布时间: 2017/6/30 8:39:00 | 316次浏览

71 轻微交通事故可通过微信进行快速处理

  71日起,单车车损5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微信进行快速处理。

  今年上半年,南京市共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近7.3万起,其中通过遍布南京的10个快速理赔点处理的约5.5万起,占75%;通过“南京公安”“南京交警”微信公众号处理的5699起,占7.8%。总体事故快处率达83%

  省保险行业协会、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近日联合发文,从今年71日起,将对南京地区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适用损失金额进行调整。将《江苏省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中提到的轻微交通事故的定义调整为:轻微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单车轻微财产损失5000元(含)以下,或者非机动车损坏的,或者机动车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

  轻微交通事故符合以上条件的,驾驶人可直接进入“南京公安”“南京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选择工具栏菜单事故快处模块,拍摄3张照片并上传。在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后,继续在微信平台内输入车牌号,上传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标志、保单照片,选择网上远程处理方式,填写表格,在完成操作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