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作者: admin | 发布时间: 2009/12/21 20:09:40 | 364次浏览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北京市道路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三种情况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轻微伤,可由一名交警按照简易程序处理;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
但是,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单方事故-三类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由交管部门处理。
作者: admin | 发布时间: 2009/12/21 20:09:40 | 364次浏览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北京市道路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三种情况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轻微伤,可由一名交警按照简易程序处理;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
但是,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单方事故-三类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由交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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