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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学习型家庭评选标准

作者: admin | 发布时间: 2009/12/21 19:41:31 | 441次浏览

一、理念:

从“家长指导孩子学习”向“自己带头学习”转变。

二、形式:

1.从“为生存而学”向“为自我完善,实现家庭可持续发展而学”的转变;

2.家庭成员具有终身学习的观念;在平等、民主、相互尊重的人际;关系基础上建立学习型家庭;

3.开展“小手牵大手,我们共同学”家庭文化活动。

三、标准:

1.学习型家庭理念新,学习氛围好;

2.家庭成员除了个人学习外,还要有共同阅读时间;

3.谈心沟通时间,家庭成员做到每天学习一小时;

4.家庭中拥有书房、书橱和电脑,家庭藏书500册以上;

5.家庭文化消费在家庭支出中占有相当重要的比例;

6.全家积极参加社区举办的各类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

7.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参加志愿者;

8.“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的有个性的学习型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