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学习型家庭评选标准
作者: admin | 发布时间: 2009/12/21 19:41:31 | 441次浏览
一、理念:
从“家长指导孩子学习”向“自己带头学习”转变。
二、形式:
1.从“为生存而学”向“为自我完善,实现家庭可持续发展而学”的转变;
2.家庭成员具有终身学习的观念;在平等、民主、相互尊重的人际;关系基础上建立学习型家庭;
3.开展“小手牵大手,我们共同学”家庭文化活动。
三、标准:
1.学习型家庭理念新,学习氛围好;
2.家庭成员除了个人学习外,还要有共同阅读时间;
3.谈心沟通时间,家庭成员做到每天学习一小时;
4.家庭中拥有书房、书橱和电脑,家庭藏书500册以上;
5.家庭文化消费在家庭支出中占有相当重要的比例;
6.全家积极参加社区举办的各类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
7.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参加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