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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婴儿火化前“复活”属严重误诊

作者: 无 | 发布时间: 2013/11/22 10:09:17 | 275次浏览

中新网11月21日电 据安徽省卫生厅网站消息,20日下午,安徽省卫生厅接到省立儿童医院关于误送一名弃婴到合肥市殡仪馆的报告后,立即召开会议,决定派出调查组赶赴省立儿童医院,对事件进行调查。21日上午,安徽省卫生厅再次召开紧急会议,省卫生厅认定,此起事件属于严重误诊,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经查,10月28日,省立儿童医院新生儿科收治了一名新生儿,男性,出生19天,入院诊断为新生儿肺炎、先天性双侧后鼻孔闭锁、早产儿脑损伤。治疗期间,患儿家长曾咨询上海专家,专家认为患儿系先天性难治性畸形,无法手术治疗。11月12日,患儿家长要求出院,签字放弃治疗,并将患儿丢在医院。院新生儿科继续对患儿给予救治。11月18日,经治医生发现患儿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认为临床死亡,并填写了死亡证明,患儿随后被移入专门房间存放。11月20日,医院护工将患儿送至合肥市殡仪馆,殡仪馆工作人员发现患儿仍有生命迹象,便通知医院后由120救护车接回医院。目前患儿情况极其危险,呼吸心跳不稳,正在积极抢救治疗中。    21日上午,省卫生厅再次召开紧急会议,听取了调查组的汇报,对事件的性质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作出了决定。省卫生厅认定,此起事件属于严重误诊,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其主要原因是经治医生严重失职、新生儿科管理混乱。省卫生厅责成省立儿童医院做出深刻检查,并要求医院立即成立患儿救治专家组,全力抢救患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决定吊销经治医生査某执业医师证书,责成省立儿童医院对新生儿科负责人以及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   省卫生厅决定将此事件向全省医疗卫生机构通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深刻汲取此次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各项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在医护员工中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强化医疗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