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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幸福?

作者: 无 | 发布时间: 2013/3/4 9:28:43 | 196次浏览

什么是幸福?

张丹青

如果用“信手拈来”的方法回答, 幸福就是“驱散乌云见太阳,幸福的歌儿传四方”。

  如果用“随心所欲”的方法回答,幸福就是“高原春光无限好,叫我怎能不歌唱。”

  如果用“不拘一格”的方法回答,幸福就是“光荣、伟大、正确、”

  什么是幸福?如果循规蹈矩的用“标准”答案回答:欲望得到满足是幸福, 其次,如果随时无忧无虑、快乐常伴左右,这也是幸福。再其次,人没有烦恼、没有恐惧、没有气恼、没有伤心、没有担心、没有压力、这也算幸福,

  每个人的欲望是不同的,每个人的感受理解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幸福的定义在个人身上也不尽相同。

  有人说衣食无忧、自由自在生活就是幸福, 有人说不受约束、能“为所欲为”就是幸福,有人说,追求理想就是幸福,有人说财富就是幸福,有人说为人民服务就是幸福,有人说拥有纯洁真爱就是幸福

  有人觉得不被别人奴役压迫就是幸福,有人觉得能奴役压迫别人就是幸福,有人觉得出人头地,一览众山小是幸福,有人觉得平平淡淡就是幸福。

  总之幸福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每个人的幸福标准不一样。

  但是, 有一点绝对是大家普遍认同的,那就是,幸福就是人能从事自己喜欢的生活,“幸福的人总是相同的”这句话,就是指出,幸福的人的相同点就在于,能按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而活, 简单说就是“各取所需”的生活, 什么叫各取所需的生活? 那就你爱好什么生活, 你就能自由地追求喜欢的生活, 一个画家, 他最幸福的时候可能就是陶醉在自己作品中的时刻,一个资本家,他最幸福的时候,可能就是狠赚一笔的时刻, 一个爱好跳舞的人, 他在轻歌曼舞的环境中翩翩起舞的时候,就是最幸福的时刻……

  以上是狭义上的幸福、具体的幸福。

  从广义上来讲,什么是幸福,那就是必须具有代表意义的标准, 什么是具有代表意义的标准? 就是大家都普遍认同的标准, 比如说,自由、人权、财富, 这些就具有代表意义。

  得到自由、人权、财富,就能保障人的基本的幸福, 因为,首先,你满足了自由、你就能从事自己喜欢的生活,

  其次满足人权,只有人权得到尊重,才能维系生存,什么是人权,一个人与生俱来就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就是人生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住有所居,老有所靠, 这五种权利,就是人生下来就应该得到的, 这是天赋人权, 任何统治者都必须遵守的,这是最基本的人权, 财富权(或者说消费权,如果已经实现共产主义,称为财富权也许显得不是很贴切,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人人都不缺什么,说是财富嘛,但却人人都拥有,又显得如同粪土),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参加社会劳动创造的义务,也有享受分配财富的权利, 财富权是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分配到劳动者手里所应该享有的权利, 财富权是一个以不损害别人自由、别人人权,并且公平合理取得的权利, 即在公有制基础上按劳分配或按需分配而得到的权利。否则财富权就是损人利己、损公肥私,这样的财富权就是破坏公民社会规矩和契约的,不能得到认可。

  以上列举一些例子,阐述幸福的问题,怎么样保证人们的幸福生活, 首先不是保证狭义上的幸福, 因为这不可能完全做到,只能是基本保证,因为人有喜怒哀愁,所以并不绝对保证狭义上的幸福, 我们的幸福社会,需要保证的是广义上的幸福, 即自由时间、基本人权、财富分配这三个要素, 一:自由时间,所谓自由时间,即指在当今世界生产过剩,金融危机频发的情况下, 我们可以把人的工作时间缩短, 让人充分享受自由支配的时间,二: 基本人权,人从出生的那时起,就应该享有前面所说的五种权利,这是人最基本的生存权的要求,有权利,也有义务,公民的义务就是劳动,政府有安排工作的义务,(取消私有制后,实行国营经济体)而不是让人们去“找工作”,合理的统筹安排,可以根据各行业生产的需求,及各人的特长,人尽其才,避免杂乱无章,以及避免让人们陷入“疲于奔命”及毫无头绪。三:财富权,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个人按需分配或按劳分配所得的财富,这是人们能自由支配生活物质的权利。

  满足了这三要素, 就可以说建设成了一个比较幸福社会。

  如果用一个词语概括幸福,那就是摆脱了剥削压迫——获得解放,这就是幸福。

  如果用一首歌概括幸福,那就是——翻身农奴把歌唱, 这就是幸福。

  以上论述的幸福还只能算是“最起码”的幸福,最高层次的幸福,那就是实现理想国的幸福,什么是理想国的幸福,就是人们都清醒的知道自己是生活在人类社会最理想的社会形态中,知道自己生活在消灭了一切剥削、压迫、黑暗,达到最公平、公正、平等的一种极端科学的社会形态,最完善的社会形态, 我所说的这种社会形态,并非是按照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来参照的社会形态,而是按照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来衡量的社会形态,因为连曾经的无产阶级,被压迫得最深重的阶级都觉得已经是达到最科学最合理最平等的社会形态,那么试问一下,还有哪个阶级应该不满意?还有哪个人应该不满意? 天底下连最苦难深重、最苦大仇深的人都找不出半句怨言,那么还有谁有权利说不公平不正义不平等不幸福?

  文章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姚文元文章里的一段话:“无产阶级和一切被压迫、被剥削阶级从最黑暗的人间地狱冲出来,打碎了地主资产阶级的枷锁,成了社会的主人,这难道不是人类历史上最彻底的平冤狱吗?如果在今天再要去学什么“平冤狱”,那末请问:到底哪个阶级有“冤”,他们的“冤”怎么才能“平”呢?

  姚文元的这段话如果稍稍改一下,同样也可以把幸福解释得很清楚:“无产阶级和一切被压迫、被剥削阶级从最黑暗的人间地狱冲出来,打碎了地主资产阶级的枷锁,成了社会的主人,这难道不是人类历史上最彻底的幸福吗?如果在今天再要去找什么“幸福”,那末请问:到底哪个阶级有“不幸福”,他们的“幸福”怎么才能实现呢?”。

  这种“人间天堂”的理想国难道不是人类最大的幸福吗?如果还有哪个人敢说不幸福,那只能说明它不是人类,而是豺狼虎豹,因为它要吃人,它才觉得幸福,不吃人就觉得不幸福,那人类难道应该顺应豺狼虎豹的愿望吗?肯定不可能顺应它的愿望,所以我说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国就实现了人类最大的幸福,难道不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