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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对新规的五种误读

作者: 卞元平 | 发布时间: 2013/1/17 2:43:41 | 183次浏览

解读对新规的五种误读

误传1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 罚款50元记1分正解:公安部123号令中新增及调整的项目中并没有此项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副驾驶乘员不系安全带,可以处以罚款5元以上、20元以下的处罚。

误传2 开车打电话罚款100 3分正解:根据公安部123号令中的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交通驾驶的行为的,处以记2分的处罚。

误传3 副驾驶乘员未满14周岁 罚款200元记6分正解:这一说法尽管确实是有道理的,市民出行时也应当自觉让未成年乘员坐在后排,但无论是在现行的规定,还是公安部123号令里,都没有提及要处罚。

误传4 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正解: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现行法规规定,酒后驾驶营运车辆,5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10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因其他情形被吊销驾驶证的,2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酒后驾驶确实是要记满12分,但通过回炉学习后是可以恢复驾驶证的,而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驶证的,是指醉酒驾驶,或是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员。

误传5 故意遮挡号牌记12分正解:解读不全面,根据公安部123号令,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均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