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退休双轨制是应当的也是必须的
作者: 数学 | 发布时间: 2013/1/16 9:49:44 | 118次浏览
我认为退休双轨制是应当的也是必须的
数学
我不明白为什么没有一个政府官员出来这么说?现在网络上左派或者右派都在大骂退休金双轨制,但是,政府官员和企业人员的退休,那就是不同的,这是应当的。那么我下面讲理由。
我的这个理由就是右派的理由,就是在一个市场经济的社会中,分为裁判员和运动员。或者,如果将市场经济比做一个大赌场,则大赌场中有赌徒和赌场管理人员。
运动员,赌徒,他们的特点就是在海里面游泳,收入不稳定,有可能高也有可能低,是凭运气,好起来特别好,差起来特别差。而裁判员和赌场管理人员,收入极为固定,不可能发大财也肯定饿不死。试问这两部分人员的退休政策能一样吗?当然不能一样。
有的人光看到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后每月只拿一千多,而公务员退休后每月能够拿三千多,就感觉不公平了。但是这种不公平,有可能是对以前的另一种“不公平”的补偿。
这是因为,如果在企业工作,就有利润高的时候,企业生意火红的时候,这个时候每一个员工分得的奖金是很高的,有一段时间甚至是上不封顶的,这个好处公务员就没有。因此,有可能你在企业的时候,每月要比公务员多拿好几千,公务员没有这个好处,然后你退休了,你每月要比公务员少拿一些,这不是一来二去还是公平的吗?因此当一个企业人士退休的时候,人们光看到了他每月拿的退休金少,却没有看到他在企业期间挣得钱要比公务员多得多,因此只看到一面没有看到另一面也是不对的。当然,作为企业退休人员,明明存款上因为过去企业的发展而存了巨大一笔钱,心里偷着乐,却在表面上仍然嚷亏了亏了,这也是必然的,因为钱这种东西能够多争取一些就多争取一些。反正公安局也不能够调查你企业人员在退休前捞了多少外快吧?
比如说司机和交通警,司机可以趁着能干的时候多拉快跑那每个月的收入要比交通警多多啦,而交通警能不能说是下班以后再去开出租挣外快?好象不合适吧?或者一个公务员一边当着官一边还经营着一个私人企业?那不成了裁判员同时又是运动员了吗?
当然有人会说那当官的可以贪污受贿也能够捞不少钱。但是那不是违法的吗?至少在制度设计上,是必须假设所有的人不违法吧?而企业人员加班加点就是不违法,多捞多得不违法,这一点官员确实比不了。
所以说啊企业人员事业人员的退休本来就是应当两方面设计的,本来就应当是双轨的,凭什么要单轨啊?尤其是运动员经常还有机会当球星,那挣的钱就海了去了,一个裁判员再富也不过就是那点收入罢了。所以也就是各有各的好处。
不要说国内双轨制,香港难道不是双轨制?当然是的,其实搞双轨制就是向香港学的,甚至还没有学到家。就香港而言政府其实是不负责给企业人士发退休金的。香港的老人要比大陆的惨,大陆的老人生在福中不知福。
当然有人会说你跟香港比什么比啊?我们不是社会主义国家吗?但是这里说来说去又说到了根不是?那究竟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资本主义道路?具体应当怎么办?或者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分法根本就不对?反正两种人当然不是用一种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