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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作者: 卞元平 | 发布时间: 2013/1/10 22:38:18 | 152次浏览

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买房或者装修,或者更换工作,可以凭购房证明,装修证明,或离职证明去公积金管理处领取。

一、公积金支取
(一) 购房支取公积金
1.支取条件:
a)购房,自签订购房合同起,一年之内可以提取公积金一次(现金);
b)超过一年,只能办理还贷支取,不能提现,只能转帐至还贷账户。
2.支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
a)期房
I.购房合同正本原件(黄色封面)
II.本人身份证原件;
III.预付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
IV.结婚证(非本人购房时需提供)。
b)二手房和存量房
I.房产证原件;
II.契税发票原件;
III.本人身份证原件;
IV.与原房主签订的购房合同(存量房为购房合同原件、蓝色封面);
V.结婚证(本人为非产权人或者共有产权人需提供)。
备注:购买商业用途的房子,不可以支取公积金。
(二)商业贷款支取公积金
1.支取条件——有房贷、且为商业贷款;
2.办理时间:每年上半年的上半月(1月至6月的1号至15号);
3.支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
I.贷款合同原件
II.银行开具的贷款证明(由你贷款的银行提供,说明用于提取公积金)贷款证明当月开当月有效,逾期作废。
III.身份证原件
IV.结婚证(主贷人非本人需要提供)
说明:公积金还商贷,不能提取现金,只能转账到还贷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