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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涨”现象该不该管一管?

作者: 卞元平 | 发布时间: 2013/1/10 20:50:42 | 148次浏览

“年涨”现象该不该管一管?

临近春节,不少饭店菜单纷纷趁机“以旧换新”,变身涨价。记者走访发现,在必胜客,上选西冷牛排变成了法式西冷牛排,重量不变,菜价却从52元涨到了63元。同样,原本每份18元的冰淇淋面包布丁变成了英式冰淇淋烤布丁,价格也涨到28元。

北京的情形,是更多地方的缩影。《南京日报》也报道:快过年了,“年涨”现象随之而来。南京超市中牛奶、食用油、方便面、麦片等都涨价了。做生意不是做慈善,不能赔本赚吆喝,这道理没人不知。如果产品成本涨价了,企业无法消化,自然应该涨价,然而“年涨”是个什么涨?逢年过节就涨价,恰叫趁节打劫。“年涨”并非今年才有,这些年,牛奶、食用油、方便面等等,还有日化用品,几乎年复一年地“年涨”,而且愈演愈烈。“年涨”都是刚性的,年前涨了价,年后就再也不会跌了。

每逢年节,各地的市场监管部门都会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当心商场虚假宣传促销、餐馆饭店掺杂使假、旅游景区坑蒙欺诈等消费陷阱。这样的警示,确实非常必要。节日市扬,消费火爆,然而无良商家却把节日经济变成了暴利经济,迫不及待要捞一把,或粗制滥造,或偷工减料,或缺斤短两……举凡一切弄虚作假的手段都统统使了出来……令多少人难逃一劫。但令人扼腕的是,消费警示却很少有针对商品“年涨”的。而且从这几年的实际看,牛奶们的“年涨”,总是心想事成,几乎成了“不涨白不涨”,“涨了也白涨”,导向之下,更衍生出“白涨谁不涨”?随着年节临近,会有更多商家按捺不住涨价冲动,要在“年涨”中分一杯羹。市场监管部门理应给“年涨”一个说法。

目前,90%以上商品价格都是放开的,商家有自主定价权利。然而价格放开,并不等于放任。尊重企业定价权,但绝不允许乱涨价。既不能走“一管就死”的老路,也不能走“一放就乱”的歧路。至于搞“年涨”来浑水摸鱼,就更是另外一种性质的问题了。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价格监管部门不宜直接干预商家的价格,但不宜直接干预,不等于不能通过成本调查等合适恰当的手段来“间接干预”。监管不是开倒车,倒是一些人认为对“年涨”也不必大惊小怪,不必出手干预的说法,难逃别有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