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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制度改革传递积极信号

作者: 卞元平 | 发布时间: 2013/1/9 12:56:08 | 263次浏览

劳教制度改革传递积极信号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确定2013年工作思路,将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四项改革”确定为2013年工作重点。

  从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传出改革劳教制度的信息,传递了法治进步的信号。

  众所周知,我国劳教制度发端于1957年出台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时过境迁,在极个别地方,劳教成了筐,啥都往里装。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基于此,改革乃至废除劳教,乃众望所归,大势所趋。

  如今传来推进劳教制度改革的消息,一方面,这是民意推动的结果,也是决策层与民意对接的结果。此前的唐慧事件以及兰州农民赵梅福进京探子被劳教事件,一再引发了对劳教制度的叩问与反思,坊间要求改革乃至废除劳教制度的呼声日高。如今,劳教制度真的要改革了,自然让人寄望甚深,有网友称,不是每一朵花都会结果,但所有的果实都来自花朵。2003年,各界的努力废止了收容遣送制度;2013年,公众的努力推动了劳教制度改革。很显然,民意的推动、上下的合力推动了相关的改革。

  另一方面,这是增强公民安全感的重要一步。这次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使人民群众安全感上升”,安全感的上升,既要靠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也要靠公民的各项权利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管住权力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