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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最低工资最新标准深圳最高 江西垫底

作者: 无 | 发布时间: 2013/1/6 11:24:14 | 208次浏览

各地最低工资最新标准深圳最高 江西垫底

  今年元旦,河南、陕西、浙江、北京四省市最低工资标准再度上调,其中河南省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40元,陕西省一类工资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150元,浙江省最高档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

  根据目前的数据,深圳、浙江、上海三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分别达到1500元、1470元和1450元,标准最低的分别是甘肃、贵州和江西;小时工资最低标准最高的分别是北京、新疆和深圳,最低的为海南、江西和广西。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根据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报酬并不计入最低工资。

根据我国《最低工资规定》,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据报道,2012年全国共有23个地区先后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在2012年年底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2008年以来,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幅12.6%。(贾玥)

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各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省区市

工资(元)

省区市

工资(元)

深圳

1500

北京

15.2

浙江

1470

新疆

13.4

上海

1450

深圳

13.3

北京

1400

天津

13.1

新疆

1340

山东

13

河北

1320

河北

13

江苏

1320

福建

12.7

天津

1310

上海

12.5

山东

1240

山西

12.3

河南

1240

浙江

12

内蒙古

1200

河南

11.7

西藏

1200

江苏

11.5

福建

1200

陕西

11.5

黑龙江

1160

湖南

11.5

湖南

1160

辽宁

11

吉林

1150

黑龙江

11

陕西

1150

宁夏

11

山西

1125

西藏

11

辽宁

1100

四川

11

湖北

1100

青海

10.8

宁夏

1100

安徽

10.6

云南

1100

重庆

10.5

青海

1070

内蒙古

10.3

四川

1050

甘肃

10.2

海南

1050

吉林

10

重庆

1050

云南

10

安徽

1010

湖北

10

广西

1000

贵州

10

甘肃

980

海南

9.2

贵州

930

江西

8.7

江西

870

广西

8.5

  (数据截至2013年1月;均为最高档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