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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塑化剂异化为安慰剂

作者: 张敬伟 | 发布时间: 2012/11/26 14:21:17 | 237次浏览

当塑化剂异化为安慰剂

张敬伟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取决于摄入量和摄入时间的长短。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根据国际通用风险评估方法和欧洲食品安全局推荐的人体可以耐受摄入量,以媒体报道的酒鬼酒中DBP含量为1.08MGKG计算,按照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每天饮用1斤,其中的DBP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22日《新华网》)

  这是质检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有关部门在回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给出的答案。

  言外之意,含有塑化剂的酒鬼酒无害。这让人情何以堪,塑化剂就是塑化剂,虽然白酒行业没有限量标准,但喝下去的塑化剂,比三聚氰胺还要毒的化学物质,不会对健康造成伤害。谁信?

  即使喝一斤酒鬼酒不会对健康造成伤害,但这种“正解”来得也不是时候。现在舆论汹汹,民意沸腾,公众亟需的是验证酒鬼酒乃至整个白酒行业的塑化剂来自何方,如何制定科学的限定标准和通过制度管控,规范白酒行业监管,使塑化剂远离白酒或使其维系在安全含量内。当然,对于白酒厂家和行业组织明知塑化剂存在,因为相关标准缺位而放任自己的行为,虽然现时无法对其依法惩戒,但也必须承受道德的谴责和市场杠杆的棒喝。公众对白酒行业的情绪宣泄以及白酒股在资本市场蒸发400多亿的现象足以说明问题。

  有关国家部委联合回应白酒涉“塑”问题值得赞赏,但回应公众忧虑的质量让人堪忧。接二连三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让人的心弦绷得紧紧,让人的神经又相当疲惫。让公众焦虑的并不单纯是事件本身,而是标准和制度的一再缺位,监管环节的漏洞连连。人们的愿景是,期望公共质量和相关尽管部门能够形成系统化的监管合力,给食品安全市场打造一个让公众放心的防火墙,让那些蠢蠢欲动利欲至上的商业行为都能沿着法制和道德的路径前行。

  显然,食品安全治理也在朝着公众的目标迈进,但是尚未形成制度合力,还未拉起周延覆盖的监管网络。对此,人们可以等,虽然没有太多耐心。但公众对公共监管的评价有个基本底线,就是当不幸的食品安全事件(故)发生之后,监管部门的表态如何,是站在公众一边,还是和责任者界限不清。以酒鬼酒涉“塑”为例,塑化剂的毒性与危害已是众所周知,尽管塑化剂不是酒家故意添加,但总是发生在生产、储存和消费诸环节中。因此,白酒生产商肯定难逃其咎,有了问题就要向消费者道歉,这无可质疑。对于监管者而言,对于责任者虽不能有罪推定,但也要顺应民意,给予公众有效的承诺,舒缓公众的紧张情绪,给公众以希望和愿景。

  喝一斤酒鬼酒无害健康的诠释,事实上是在安慰焦虑不安的公众情绪,实则有给酒企开托责任之嫌。这和乳业协会的某负责人用孙子喝国产奶给中国奶业背书是一样的道理。

  只是,这样的道理是逻辑有病的推理结果,和公众常识产生了严重的冲突。常识是,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是客观现实,这个现实折射了监管不力、企业主体缺乏社会责任和法治道德意识。在此大前提下,用一些涉事商品的小善来打动公众,用小恶无害来糊弄消费者,不管是谁,必然遭致公众的横眉冷对。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古人的道德明训,不单是个人修身的准则,也是中国大市场所必修。公共监管机构,更应秉承中庸持重之道,不为商家小善背书,不为其小恶隐讳,一切唯公众利益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