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江宁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网站!
网站首页>望远镜>>社教论坛>>阅览文章
手足上的道德――浅析从善心理

作者: 卞元平 | 发布时间: 2012/11/10 17:20:04 | 184次浏览

手足上的道德――浅析从善心理

“民以食为天”,我们连自己的食物都昧着良心去掺毒、造假,每个人都这么做,那么你自己又吃什么呢?难不成,真的都去农村自己种几块地,养一窝鸡,再回到自给自足的农耕社会?本来很正常的诚信经营现在成了稀罕事物,被人们奉为道德模范,这是资本主义逐利心态造成的社会乱象。

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应该是道德为基础,市场配资源,法律定秩序的一种先进的商品经济模式,然而现阶段之所以出现食品行业的集体道德沦丧,根本原因是法律不全,监管不力,资源向权力、资本集中,官商形成“利益共同体”,既而挑战原本脆弱的法律监督,最后明目张胆地一次次突破法律,突破道德的最底线,一切唯利是图。

如何重建道德,重塑价值观呢?除了上层建筑的改革推进之外,我们普通的老百姓还是大有可为,人人有责的。老百姓对“食品、药品、交通”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企业不道德行为深恶痛绝,说明老百姓心中都有一个“良心”。只不过,这个“良心”在旁观的时候表现的很善恶分明,而真正在当局的时候往往表现的很弱小罢了。

试析人们的道德心理有如下几种:一种是有良心,无善举。这种人的比例最多,比如,都同情弱者,但见到乞丐却避而远之。这类人的心理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现实的天平压倒了良心的天平,让他们最终没有道德行动。二种是有良心,偶善举。这种人的比例次多,比如,都扶贫济困,在我国的“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几乎都捐了钱物,发生的道德行为不计其数。这类人的心理是从众,大家都做我也做,正所谓“从善如流”。三种是有良心,常善举。这种人的比例较少,比如,“最美”中国人,“道德模范”等,这些人都是社会的先进人物。四种是无良心的人。这种人不仅少,而且肯定会做违反法律的事,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肯定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属于我们讨论的对象。

“大灾害”面前,很容易形成“善流”,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又如何让更多的“有良心、无善举、偶善举”的人更多地变为“有良心、常善举”的人呢?也就是常态社会如何形成“平凡做人道德行事”的社会文明风气。我想,一要道德自觉。人人都有“良心”,让我们进一步加强公民的思想道德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不断激发公民的道德自觉,并一直坚持着这份自觉,养成顺其自然的习惯。二要与人为善。自己做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人只能说是一个“道德隐士”,现在的社会需要的是“道德先锋”、“道德模范”、“道德英雄”,更多需要的是“道德领袖”培养“道德公民”,建立“道德社会”。道德自觉者还需迈出一步,成为与人为善者。三要劝人向善。不仅自己要做有道德的人,还要劝导别人都来做善事,形成“人人向善,人人乐善”的环境。“学雷锋志愿者服务行动”就是一个很好的劝人向善的活动,我们帮助别人,就是在感化别人,就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帮助别人的行列。“微公益”是网络时代又一个很好的传播平台,人人都可以是公益主体,随时都能在网络上发起一场公益行动。

让每个普通人都有善举,并放大点滴善举的涟漪效应,形成和汇聚社会正能量,共建社会主义道德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