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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你为什么不愤怒?

作者: 无 | 发布时间: 2012/10/19 8:27:58 | 154次浏览

纳税人你为什么不愤怒?

  20121017日辽宁新闻网的消息说,辽宁规定单位引进或培养出一名院士奖励1亿元。省科技厅政策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引进一名院士的奖励是2000万元,1亿元的力度在全国也比较少见。前提是引进的院士必须真正在辽工作,是辽宁省某家单位的职工,包括工作关系和生活关系都必须在辽宁,而非简单的挂职或聘用。

  显然这是当作一个可以炫耀的“政绩”加以大肆宣传的。该省要求每所省属大学都要力争拥有1名院士或者长江学者。除对院士的奖励外,对引进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的单位,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同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不占单位职数限额,同时给予住房、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不由得想起前不久,由于苛捐杂税太多,沈阳商铺集体关门的事,想这辽宁,一边是无边的压榨,一边是不受任何约束的自以为是地乱花纳税人的钱。而且花起钱来冠冕堂皇理直气壮甚至显得非常伟大非常高尚!

  然而,这样的情况远非辽宁一时一地的“创举”,遂又想起前些天,某高官说,政府宁肯少上几个项目,也要确保对社会养老的投入。字里行间,言里言外,仿佛那是对纳税人一个多么巨大的恩赐。殊不知,基本的社会保障不到位不公平,是政府和官员天大的失职;而投资根本不应该是政府的职责,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更不应该成为处处与民争利、处处为官员谋私利的自留地!

  回到辽宁。想这“引进或培养出一名院士奖励1亿元”,傻瓜都知道“培养”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那么各单位将会使进浑身解数“引进”院士和长江学者,办法很简单,从1亿元可以预期的“奖金”里拿出千万元甚至几千万元给院士,实为1亿元奖励的“回扣”,名目照样冠冕堂皇,曰奖励人才。“培养”也可以如法炮制,预先从1亿元预期奖金里拿出一大笔进行院士“攻官”,也是一笔不错的买卖。至于最后这院士是不是名副其实,如此引进和“培养”是不是拾人牙慧马后炮,能不能真正带来科技和人才进步,谁会管它呢?反正,一切都不恒久,金钱最为实惠!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作为一级政府,违逆天之道,一边穷费极税地损不足,一边锦上添花奉有余,就像一个欺凌弱者、巴结奉承强者的势利小人,却不知有过不知有耻,仍在那儿振振有辞津津乐道洋洋得意,夫复何言?

  假设,这一个又一个的1亿元,这一个又一个的500万元乃至更多,不是用来劫贫济富地奖励这个奖励那个,而是回归政府职能的本位,用来切实保障更为公平的教育、切实保障没有一个孩子因付不起医疗费而夭折,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诞生出的远不止几个院士、长江学者,甚至有可能,各种诺贝尔奖获得者也将因国民身体的健康、教育和竞争的公平而源源不断地自我成长自我发现!

  政府最基本的职能,是保障社会的公平,而不是倾斜倾斜再倾斜;政府最基本的职能,是社会保障,而不是亲历亲为与民争利又是办企业又是搞科技!中国的各级政府在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的道路上迷失得太久太远了,纳税人,你为什么不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