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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为何事前不怕法事后怕?

作者: 吴泽根 | 发布时间: 2012/9/22 19:11:13 | 370次浏览

坊间对前“腐”后继的官员有许多形象化的称呼,因为说法形象所以容易记住,“数字式”即为其中一种:“五毒书记”、“三玩市长”、“三光书记”、“三敢局长”……等等。这些腐败官员没有经受得起形形色色的诱惑,有的还是自己运用手中权力主动寻租所致。

为什么有的官员在陷阱、诱惑面前吃了败仗?因为他们心中没有“定盘星”。这“定盘星”不是别的,就是理想信念,就是党纪国法。许多官员犯事前骄纵恣肆,利令智昏,眼中全然没有党纪国法,明明前面有人“湿了鞋”,自己却心怀侥幸跟着往水里走,于是拼命“伸手”,最后翻船落马,应了“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句老话。

有意思的是,一旦事发,身陷囹圄,这些官员竟然又后悔当初无视党纪国法,又怕起法来。法还是那个法,何以事前藐视事后畏惧?比如,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徐炳松,案发后才明白“自由是最大的幸福”,说:“我受贿这么多钱,官是不能当了,希望能给我几十亩实验田,我用高科技来种田,为国家作点贡献。”可能吗?“船到江心难回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