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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全加班至少挣1158元 单位拒付可举报

作者: 无 | 发布时间: 2012/9/20 8:58:31 | 170次浏览

国庆中秋全加班至少挣1158 单位拒付可举报

  20年一遇的中秋、国庆8天超长假期即将来临,有人准备举家出游,也有人打起了小算盘,希望额外加班8天赚一笔不菲的加班费。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如果最低工资者连续加班8天,那其加班工资至少要有1158元。 

  据了解,8天都加班,但职工领取的加班费会有所不同。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930日和101日、2日、3日这4天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其余的104日、5日、6日、7日这4天则为休息日,单位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市人社局方面则提醒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规定支付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 

  据了解,对于单位在国庆期间安排职工加班,却拒不支付其加班工资的行为,市民可拨打市劳动保障热线12333进行举报。

  ■举例说明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按照最低工资标准1260元计算:1260(元)÷21.75(天)×300%×4(天)=695.17(元)

  休息日加班=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按照最低工资标准1260元计算:1260()÷21.75()×200%×4(天)=463.44(元)两者相加为总加班费,即:695.17+463.44=1158.61(元)

  ■小贴士

  工资基数

  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在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或小时工资时,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即: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