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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8元一对的苹果 谁在消费天价食品

作者: 无 | 发布时间: 2012/9/20 8:51:03 | 149次浏览

8888元一对的苹果 谁在消费天价食品

  导读: 2200元一盒的榨菜、8888元一对的苹果,398元一斤的猪肉,这些天价食品究竟是谁在消费?

  2200元一盒的榨菜、8888元一对的苹果,398元一斤的猪肉,这些天价食品究竟是谁在消费?这些消费者又是出于什么需求在消费?有没有地方可以对天价食品进行有效的监管?

  带着这些对于天价食品营销的种种疑虑,记者采访了山西大学、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的专家以及部分天价食品的消费者和经营者。

  1 消费人群大部分主动隐藏身份

  如此的天价食品究竟是谁在消费?

  723日,山西大学教授、山西工商学院副院长容和平认为,“对于所谓的天价食品我们不必大惊小怪,有市场自然就有消费,天价食品作为特殊商品或者一种奢侈品来说也是正常的市场现象。”他分析认为,天价食品的消费者有很多,“花钱买健康、送礼、收藏、投资、孝敬老人、体现身份等这些,都可能是消费者购买天价食品的动因。”

  而如果要调查天价食品消费人群的构成比例则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容和平坦言,“这个构成比例并不好调查、了解,每个消费者都有自己的隐私权,而这部分消费人群则更倾向主动隐藏自己的消费动机和目的。”

  在太原市丽华苑居住的徐女士也是所谓“天价食品”的消费者。因为正在怀孕,所以家人对她的每一样入口食物都关心有加。“家里的米、面、油、菜、奶、蛋都是挑最好的买,有些食品确实够天价的,不过就算是花钱买健康、买放心了。”而徐女士的爱人喜欢喝酒,也喜欢收藏酒,在遇到有收藏或纪念价值的酒时,他会毫不犹豫地把它买下来。不过,由于徐女士的爱人是上市企业的主管,所以徐女士和他的家人很少对外人提起自家藏酒等购买“天价食品”的事情。

  相比徐女士的自用、自藏,山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汾酒经销商说,更多消费者购买“天价食品”是用来送礼,这些消费人群中有的是机构和企业、有的是个人。“他们往往会成批量地购买一些所谓的‘天价食品’,这些多是咱们山西的特产。”这位经销商列举说,比如五台山的极品台蘑、晋南的翅果油、吕梁黄河边的高品质枣、汾酒的高档产品等。“一些机构和企业购买这些‘天价食品’大多是馈赠客户或者作为福利发给员工。”这位经销商坦言,“人情往来的确为所谓的‘天价食品’带来了一些市场空间。而这部分消费群体可能比我们知道的更为庞大,因为越是送礼者或机构购买者,越是主动隐藏自己的身份和目的。”

  2 天价食品 具备奢侈品的大多数属性

  对于容和平所说的“天价食品”消费人群,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赵琪基本上表示认同,“对于食品安全的深刻不信任和炫耀消费,大大催生了‘天价食品’。”

  太原市丽华苑的徐女士说,“之所以购买这么昂贵的食品,就是因为对食品安全不放心,认为卖得贵的食品总有它贵的道理,能吃得放心,就算花点钱也安心。”而容和平认为,除了送礼和类似徐女士这样的人外,在国内不乏有些人购买“天价食品”只是为了炫耀和体现身份。就像奢侈品一样,这些“天价食品”就是食品领域的奢侈品,它具备奢侈品的大多数属性。“‘天价食品’有市场,说明部分消费者在消费时,浮躁、炫耀,甚至有些失去理性。”赵琪说,“作为消费者协会,我们不鼓励、不主张这样的消费。这类产品的价格与内容往往是不符的。”

  3 如标榜天价却被查欺客 物价部门要进行处罚

  对于市场上不断出现的“天价食品”,容和平认为,在市场化的今天,人们的消费已经呈现多元化特点。食品消费市场已经不再是标准化的、千人一面的消费模式。在基本消费品外,存在特殊消费品也是正常的,它满足了人们多元化消费的需求。

  对于这些商品的定价,太原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国的食品价格执行市场定价,不论什么等级、产地、规格的食品,经营者都可以自由定价。而对于食品价格的监管,物价部门也主要是对常用、重要的生活消费品价格进行登记、统计、监控,如果没有发生影响居民生活的重大情况发生,物价部门一般不会对食品价格进行干预。

  太原市物价局检查分局生活资料处处长刘永利表示,一些经过特殊加工或者产量很少的食品卖出了天价,这是经营者的自主行为,物价部门并不会进行干涉。但是刘永利举例说,如果一种普通大米,它标识了“有机产品”而卖出了天价,但经过质检部门检查后,如果这种大米不是按照国家规定有机产品的生产过程生长、加工的,那它就属于虚假宣传,同时也涉嫌价格欺诈行为。物价部门对这种行为,经过查实后,是要进行相应处罚的。

  面对市面上林林总总的“天价食品”,赵琪表示,希望商家对于自己的商品能够合理定价,注意价格与价值之间的合理比例。赵琪同时也呼吁和提醒消费者,要合理消费,避免浮躁、炫耀式的盲目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