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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拆迁办科长受贿近14万被判6年 辩称是礼金

作者: 无 | 发布时间: 2012/5/3 9:08:39 | 184次浏览

南京一拆迁办科长受贿近14万被判6 辩称是礼金

 (江苏南京)下关拆迁办安全科科长受贿被判6

  受贿近14 辩称“是朋友间的人情往来”

  当习惯成了自然,常在河边走的老伊终于“湿了鞋”。老伊全名伊志珍,1954年生,“犯事”前任南京市下关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下简称拆迁办)安全科科长,近日,因受贿罪被判刑6年,没收财产6万元。

  下关区拆迁办为下关区政府下属的全民事业单位,内部资料显示,伊志珍曾任拆迁办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兼工程科科长,后工程科改为安全科,“主要负责拆迁项目中对参与拆旧工程的工程队选择、资质审查、划分拆迁项目标段、现场安全管理等工作”,内部人士透露,挑选工程队、划分拆迁项目标段的职能,让老伊成了各个拆旧队追捧的“香饽饽”。

  判决书显示,从20069月份开始,老伊第一次“湿鞋”,在一茶社内收受了拆旧队负责人的2000元用于娱乐,自此一发不可收拾,至案发时的20113月底,收受4家拆旧队负责人13笔贿赂。

  “他们和我都是朋友,送点东西都是人情往来”,就这样,老伊受贿总计近14万元,包括现金、液晶电视等物,名目包括“女儿结婚”、“旅游花费”等。

  20113月底,接到举报的南京市下关区纪委对伊志珍展开了调查,老伊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其亲属代为退出了全部赃款。

  一审法院认定老伊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6万元,老伊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其中的4笔,都是人情往来或者是礼金,并非受贿。”老伊这样认为。

  近日,南京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金陵晚报记者昨日与下关区拆迁办取得联系,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伊志珍已被开除”,至于其他细节,该部门办公室电话反复拨打都没能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