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的淘汰原则
作者: 无 | 发布时间: 2012/3/30 8:17:05 | 170次浏览
养猪场的淘汰原则
1、后备母猪超过8月龄以上不发情的。
2、断奶母猪两个情期(42天)以上或2个月不发情的。
3、母猪连续二次、累计三次妊娠期习惯性流产的。
4、母猪配种后复发情连续两次以上的。
5、青年母猪第一、二胎活产仔猪窝均7头以下的。
6、经产母猪累计三产次活产仔猪窝均7头以下的。
7、经产母猪连续二产次、累计三产次哺乳仔猪成活率低于60%,以及泌乳能力差、咬仔、经常难产的母猪。
8、经产母猪7胎次以上且累计胎均活产仔数低于9头的。
9、后备公猪超过10月龄以上不能使用的。
10、公猪连续两个月精液检查(有问题的每周精检1次)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