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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圆明园的真实原因

作者: 徐明 | 发布时间: 2010/12/22 9:29:09 | 198次浏览

火烧圆明园的真实原因

18601017日,英国首席代表额尔金以清政府“不讲道义,不顾国际法”,将捕获的英法“侨民”18人虐待致死为口实,照会清政府:“圆明园者,英法侨民所受痛心疾首惨刑而死之地也。(英国)誓必毁为平地……”野蛮地命英军于101819两日,将北京西北郊的五园(即圆明园、畅春园、清漪园、静明园、静宜园)三山(万寿山、玉泉山、香山)等皇家园林焚为灰烬。

18609月,英国外交官巴夏礼和额尔金的私人秘书洛奇打着停战的白旗和清政府谈判,被载垣、僧格林沁逮捕,和此前被伏击活捉的一小队英法联军士兵一起押到北京,监禁了一个多月。监禁期间,这些人被百姓拷打、凌辱,39名囚犯中,有20人(有说18人)在监狱中死去。

不管这18名战俘是如何死亡,终究死在中国的土地上,额尔金决意报复。一开始额尔金准备烧毁紫禁城,后来他经过几天深思熟虑,选择了圆明园为报复行动的目标。

历史学者王开玺教授最新考证认为:英军战俘被害,仅是英国人焚毁圆明园的借口。查阅中文史料,未见有关清政府在圆明园内虐待英法战俘的记录,此类记载仅见于英法等国人的回忆著述。即使事实果如额尔金等所言,清政府的确在圆明园内虐待英法战俘致死,英法对清政府进行打击报复有其一定的“合理”性,那么,被焚毁的应仅仅是圆明园,而不应是五园三山等广阔地区及古建筑群。

额尔金决定烧毁圆明园,另有深意。圆明园当时并非仅是清帝的游乐行宫,而是清廷的另一政治中心。其宫廷区内,有大宫门、金水桥、二宫门(出入贤良门)、正大光明殿、勤政亲贤殿及各部院衙门和朝房等,清帝每年大约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在此处理政务。咸丰帝的圆明园寝殿内存放着“1858年额尔金爵士(与清政府)签订的条约和其他文书”,“堆积着去年颁布的上谕”。由此可见,圆明园是清帝的一个统治中枢,其重要性在某种意义上甚至超过北京城内的清宫。焚毁圆明园,对于清帝的“骄据和情感两方面,准定是一个大打击”。

在额尔金看来,焚毁圆明园,是一个既可“赫然严厉”地打击清政府,又不至于因焚毁北京城内清宫而可能吓跑恭亲王奕等人,从而失去勒索、讹诈对象的做法,因此是“最无瑕疵的”选择。

英国人焚毁圆明园另一原因是要迫使清政府尽快地接受他们提出的条件,签订和约,以便他们能够按原定的计划从北京撤出。英法联军从香港出发的时候,还是春天,他们的军官和士兵,身着春装,但是北京到了11月天气就冷了,天气寒冷对英法军队是很不利的,所以英法联军在出发的时候就定下了撤军的日期,在111日以前,要撤离北京。但是他们提出的条件非常苛刻,奕不敢接受,所以不敢跟英法接触,一直到了1015日还没有动静。额尔金认为焚毁圆明园可以对清统治者产生震慑作用。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受此打击,奕完全接受了英法提出的一切条件,很快清政府就与英法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北京条约》。

(摘自《文史参考》晋夫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