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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储存一定数量生活必需品?别慌!商务部最新回应

作者: 无 | 发布时间: 2021/11/3 9:05:45 | 571次浏览

人民网北京11月2日电 (记者王连香)商务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提到,“鼓励家庭根据需要储存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满足日常生活和突发情况的需要”,一句话引起市民的关注,也存在一些过度解读的现象。今日,商务部消费促进司相关负责人对此作出回应。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司长朱小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各地生活物资货源充足,供应应该完全有保障。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表示,前一段时间,受异常天气等多种因素影响,蔬菜价格持续上涨,给广大城乡居民生活带来影响。

“商务部专门印发了《通知》,目的在于督促各地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货源组织,畅通产销衔接,提前采购耐储蔬菜,与基地签订蔬菜供货协议。”朱小良说。

此外,《通知》要求,北方省份要按时完成本年度冬春蔬菜储备计划,南方省份要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完善蔬菜储备;及时投放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补充市场供应;充分利用大型连锁商贸企业网络优势,保障商贸供应网络正常运营;及时发布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稳定社会预期;若个别地方因疫情防控采取封闭管理措施,要迅速公布保供网点货源、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满足居民生活必需品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