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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明清四朝是如何讹传“传国玉玺”的?

作者: 无 | 发布时间: 2018/5/22 8:54:02 | 327次浏览

宋元明清四朝是如何讹传“传国玉玺”的?

有关传国玉玺问题,笔者在阅读蔡东藩《中国历史通俗演义》过程中多有留意,曾写过:秦、汉至五代十国期间传国玉玺的传承过程,阐述了石敬塘攻打洛阳,后唐末帝李从珂怀抱传国玉玺登上玄武楼自焚,此玺从此下落不明的情况。同时,笔者还引用《新五代史》“少帝纪”五”后晋出帝李重贵有关传国玉玺失传的自述加以证实。(其细节见《五代史演义》第36回。

传国玉玺是皇位正统、合法的凭证。从公元前238年秦始皇即位起,到清泰三年(公元936年)后唐灭亡,传国玉玺不知下落,它正宗传承了将近1200

(宋朝)

但在自称正史为依据的《宋史演义》第46515799回又重新提到了传国玉玺,为此,笔者发表《大宋朝重新提及的传国玉玺是真的吗?》一文,阐明了此玺的作假过程,表明宋朝出现的传国玉玺是假的。

《宋史志第一百七.舆服六》记载道:“秦制,天子有六玺,又有传国玺,历代因之。唐改为宝,其制有八。五代乱离,或多亡失。周广顺中,始造二宝:其一曰“皇帝承天受命之宝”,一曰“皇帝神宝”。太祖受禅,传此二宝,又制“大宋受命之宝”。至太宗,又别制“承天受命之宝”。是后,诸帝嗣服,皆自为一宝,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这段记载表明:传国玉玺是秦六玺之一,历代传之。但到五代的后唐,玉玺已遭失亡,后周开始的宋朝诸帝使用的玺印,都不是秦传国玺,而是另行制造的皇帝御玺。

例如,即使在宋亡前夕,元军攻陷临安府之际,宋恭宗赵㬎的太皇太后谢氏遗监察御使杨应奎出降元军所奉献的传国玺印即为宋太祖、太宗自行制作的所谓的传国玺。

(元朝)

元太祖帖木真建立元朝,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元朝第五代皇帝世祖忽必烈崩于紫檀殿,当时,皇太孙铁木耳与太傅伯颜镇守上都,防御北方蒙古诸王反叛。铁穆耳闻讣,即从和林(今蒙古召北和林格尔县)还朝即位,将至上都,遇着右丞相张九思率兵迎驾,并奉上传国玺一枚。说是这传国玺并非世祖(忽必烈)使用的御宝,而是历代皇帝相传的秦代玉玺。

张九思还说了此玺的来历:先是在宋、元交界的乱世间,为元朝大将军木华黎曾孙硕迪所得。其死而贫,其妻将玉玺鬻(yù,意‘卖’)诸市间,被中丞崔彧买下。彧召秘书监丞杨桓,辨认印文,说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大篆字。彧惊异道:这莫非是秦玺不成!彧将此所谓的秦玺献给了铁木耳之母太妃弘吉刺氏,太妃得此玺,示遍群臣,丞相以下纷纷表示庆贺,都称世祖晏驾以后,方出此玺,是上天有眼,留赐给皇太孙铁木耳的,真可谓绝大的喜事。太妃就遣派右丞张九思,亲率禁卒数百名,奉玺迎献。铁木耳受玺后,喜形于色,慰劳有加。

作者蔡东藩对张九思所献玉玺之真伪专门作了论证:他说道:秦玺早付炉灰(指后唐未帝李从珂抱玉玺自焚),如何复能由现,何况木黎华是元代世臣,既然得到传国玉玺,那里还敢藏匿而不献出?张九思献出的玉玺,明明是膺鼎,借此以献謏罢了。(见《元史演义》第二十六回。

在元代,类似这样奉玺迎驾向皇帝献玺的事例还有几次。如,爱育黎拔力八达遣使到和林北迎怀宁王孛儿只斤王海山即武宗皇位所奉献的御玺(第29回),铁失等弑死英宗孛儿只斤硕德八刺,推按梯不花和也先铁木儿为首,奉着玺绶,北迎晋王孛儿只斤也孙铁儿即泰定帝所受的御宝(第35回),晋王府史倒刺沙降元时向元齐王月鲁帖木儿奉献的御宝(第41回)等,都不是传国玉玺,而是一再讹传的自制御宝。

(明朝)

《明史》志四十四记载:明洪武元年欲制宝玺,有贾胡浮海献美玉,曰:“此出于阗,祖父相传,当为帝王宝玺。乃命制为宝……。”表明太祖朱元璋即位之初,就有自制宝玺的想法,所以就有人迎合,向他奉献过美玉,并说此玉为先人相传,当为帝王宝玺,太祖就命人制其为宝。(说明自明初起,太祖就自制宝玺了)

《明史演义》又多次涉及到传国玉玺问题。至正二十九年(公元1370年)元顺帝孛儿只斤妥懽帖睦尔因患痢疾死于应昌,(今内蒙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在明军强烈攻势下,嗣主爱猷识理达刺迭节节败退,应昌陷没,明将李文忠进城“搜得宋、元玉玺,金宝玉册,镇圭、大圭、玉斧等物,并驼马牛羊无数”。(明史演义第16回),如上所述,宋、元玉玺均为自制御宝,并非世代传承的秦玺。

至明孝宗朱祐樘时,又有人进献“传国玉玺”。但孝宗皇帝很肯定地宣布自己看到的“玉玺”是赝品,未被采用。这在《明史》志第四十四舆服四有明确记载:

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鄠县民毛志学于泥河滨得玉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色白微青,螭纽。陕西巡抚熊翀以为秦玺复出,遣人献之。礼部尚书傅瀚言:“自有秦玺以来,历代得丧真伪之迹具载史籍。今所进玺,篆文与《辍耕录》等书摹载鱼鸟篆文不同,其螭纽又与史传所记文盘五龙、螭缺一角,旁刻魏录者不类。盖秦玺亡已久,今所进与宋、元所得,颖皆后世摹秦玺而刻之者。”“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汉以后传用之,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乃足以受命,故求之不得,则伪造以欺人,得之则君臣色喜,以夸示天下,是皆贻笑千载”“我高皇帝自制一代之玺,文各有义,随事而施,真足以为一代受命之符,而垂法万世,何藉此玺哉,帝(明孝宗朱祐樘)从其言,却而不用。”这段记载看出:玉玺得自泥河滨,实在离奇。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玺文的传国玉玺,自公元936年失传至今560余年,且历代都有记载。那会有熊翀所献的复出之秦玺?傅瀚一针见血指出,秦玺亡已久,熊翀所献玉玺,都是后世领摹刻制的秦玺。孝宗帝从其言,推之不用。

(清朝)

清代,再次提到了传国玉玺出现与奉献问题。

《清史稿.太宗本纪二》记载:天聪九年(公元1635年)八月庚辰,贝勒多尔衮、岳讬、萨哈廉、豪格以获传国玉玺闻。先是元顺帝北狩,以玺从,后失之(见明史演义第16回)。越二百馀年,为牧羊者所获。后归于察哈尔林丹汗。林丹亦元裔也。玺在苏泰太妃所。至是献之。时岳讬以疾留归化城,多尔衮等率兵略明山西,自平虏卫入边,毁长城,略忻州、代州,至崞县。九月癸丑,贝勒多尔衮等师还,献玉玺,告天受之。

这段关于传国玉玺的细节,在《明史演义》第六回中有记述:蒙古察哈尔部头目林丹汗之子额哲于归化城乞降满主太宗皇太极,献上一颗无价宝物,说是元朝历代皇帝的传国玺。满洲太宗得玺后,焚香告天,非常得意,大开朝贺,尊太宗为宽温仁圣皇帝,易国号为大清。

鉴于元、明所提玉玺非为秦玺,所以,哲额乞降献给满太宗的宝物,自然也不是秦代传承下来的传国玉玺了。正如作者蔡东藩所言,满洲太宗所获之玺,论者说是天命所归,所以借额哲之手进献之。然而,此玉玺得与不得,与朝代皇位更替毫无关系,如孙坚、袁术,也曾得到过汉家的传国玉玺,试问,他俩最终真的当上皇帝?满太宗得到哲额献的玉玺后改国号“大清”,其实是借获玺之幸,显示自己的成功,图明得志而已。

总之,自后唐李从珂抱玉自焚后的宋、元、明、清朝,均无寻得真传国玉玺(秦玺)。因此,无论是宋代监察御使杨应奎降无所献之玺,元代右丞张九思献謏铁木耳之玺,还是明代县民毛志学所献之玺,清代额哲所献皇太极之玺等等,都是为了献宝邀功,献殷迎合、乞降求生而一而再、再二而三讹传的假传国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