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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太尉郑弘怎样从“乡镇干部”起步

作者: 无 | 发布时间: 2017/12/19 9:37:39 | 373次浏览

东汉太尉郑弘怎样从“乡镇干部”起步

东汉末年的会稽大守王朗曾询问当时会稽郡的功曹吏虞翻会稽史上“英俊”,雅好博古的虞翻如数家珍,其中说到“太尉山阴郑公,清亮质直,不畏强御”,这位“太尉山阴郑公”,便是郑弘,历任郡督邮、驺(兖州县)令、临淮太守、尚书令、平原相、侍中、大司农、太尉等职。为官清正勤勉,为人清亮质直,颇受时人推崇、后人敬仰。

郑弘这个家族是在汉武帝迁徙强宗大族时由齐国临淄迁到会稽山阴安家落户的,曾被汉宣帝下诏表彰“抚循外蛮,宣明威信,功效茂著”并封为安远侯的首任西域都护郑吉,便是他的先祖。郑弘在仕途之上的进取,却并非靠祖上的庇荫与“先前阔”的家史,“少贫贱,以采薪为业”,他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

郑弘的生平与事迹,鲁迅辑录的谢承《后汉书》和虞预《会稽典录》均有较为详细的记载。郑弘“少为乡啬夫”,这是范晔《后汉书》也有记载的;谢承《后汉书》说得稍为详细,称郑弘“为灵文乡啬夫,爱人如子”,点出了郑弘供职之乡名,并有对这个“啬夫”的简明扼要之评价,即“爱人如子”。这其实也是郑弘一生当官坚守的理念,尽管“爱人如子”(准确地说,应为“爱民如子”)四字用现代的眼光去看,依然高居于民众之上,然而,在那个时候,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已经很不容易。关于“啬夫”一职,《续汉志》解释说:“其乡小者县署啬夫一人,主知人善恶,为役先后;知人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也。”可见,郑弘年轻时当过“乡镇干部”,他是只有他一个“乡干部”的小乡乡长,口碑相当不错。

虞预《会稽典录》郑弘篇,有一段专述郑弘为“灵文乡啬夫”时“爱人如子”的:“弘为灵文乡啬夫。乡民有弟用兄钱者,为嫂所责,未还,嫂诣弘诉之。弘卖中单为叔还钱。兄闻之,惭愧,自系于狱,遣其妇齐钱还弘,弘不受。”从这段文字之中,可以看出三点,其一,这是民事纠纷,而且是兄弟之间的纠纷,郑弘这个“乡啬夫”,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置方式,而不是无限上纲,使之反目成仇;其二,郑弘当“乡啬夫”,碰到民事纠纷的“官司”,不会像某些恶吏那样“吃了原告吃被告”,从而中饱私囊,恰恰相反,“弘卖中单为叔还钱”,他是“倒贴”的,这其实也是“以德化民”的一种方式,“兄闻之,惭愧,自系于狱,遣其妇齐钱还弘”,似乎也颇有实效;其三,“弘卖中单”之后有注:“即今汗衫也”,可见这个“乡啬夫”自己并不富裕,但他们“齐钱还弘”之时,“弘不受”。

当时的会稽太守第五伦常在春耕季节到他所管辖的县乡去,“勤人农桑,振救乏绝”,大概也到过灵文乡,认识郑弘这个“乡啬夫”。范晔《后汉书》称“太守第五伦行春,见而深奇之,召署督邮,举孝廉”。虞预《会稽典录》所述略详,说的是曰“太守第五伦问民之得失,深异之也。”可见,这个“乡啬夫”扎根于民众之中,体察民情民意,对于“民之得失”的见解,也远非一般官吏可及。

郑弘就是这样被第五伦提拔到“督邮”这个位置上去的。他日后为驺(兖州县)令,为临淮太守,亦都能保持“爱民如子”的执政理念。其为兖州县令,范晔《后汉书》称“政有仁惠,民称苏息”;谢承《后汉书》则称“勤行德化”,致力于以德化民,于是路不拾遗,“部人王逢等得路遗宝物,县于道衢,求主还之”,用现在的话说,这就叫“拾金不昧”。其为临淮太守,谢承《后汉书》称“修身率下,临事详慎;消息繇赋,政不烦苛”,也能身体力行,尽其所能,体恤民间疾苦,减轻民众负担。至于谢书说郑弘为驺令时,“鲁国当春大旱,五谷不丰,驺独致雨偏孰。永平十五年(即公元73年),蝗起泰山,流被郡国,过驺界不集”;郑弘为临淮太守时,“行春大旱,随车致雨。有两白鹿,方道侠毂而行”,因为郑弘施仁政,讲德化,连旱灾与蝗灾也不找他的麻烦,连及时雨和吉祥物也跟着他走,恐怕是时人附会的,多少有点“天人感应”的色彩,却也可见其甚得民心。